社會觀察
最高法:對法官故意違法辦案堅決依法追責
最高法:對法官故意違法辦案堅決依法追責
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召開的貫徹落實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精神專題會議上獲悉,最高法要求加快健全違法審判責任追究體系,對故意違反法律法規(guī)辦理案件、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結果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guī)依紀予以懲戒。
最高法要求,各級法院要堅持保護依法履責與準確追責相結合,加快健全違法審判責任追究體系。要堅持嚴肅追責與依法保護相統(tǒng)一,完善懲戒制度,規(guī)范責任認定,嚴格責任追究,嚴格區(qū)分審判質量瑕疵責任與違法審判責任,對故意違反法律法規(guī)辦理案件、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結果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guī)依紀予以懲戒。
會議提出,要嚴格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guī)定”,健全對記錄違法過問案件情況人員的保護機制。要健全依法履職保護機制,完善依法履職免責、容錯糾錯、不實舉報及時澄清、權利救濟等制度機制,讓大家心無旁騖干事創(chuàng)業(yè)。
會議要求,要全面準確把握執(zhí)法司法責任體系的內涵,既要重視劃清權責、依法履責、科學考責、有效追責,也要重視責任保障機制建設,切實為履責盡責的干警撐腰打氣、解除后顧之憂,讓廣大干警既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又敢負責、能盡責、真擔責。
央視新聞客戶端 記者李文杰 李明
華夏民意網編輯 張漢英